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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說明須知

  • 購物說明須知 SHOPPING INFORMATION

    購物流程Shopping Process 電話預約下單/現場下單
    購物說明Shopping statement

    預約環宇服務確認,始能以電話與現場告知方式進行免稅商品預約購物。

    本EDM所銷售的昇恆昌免稅商品,皆由國內、外原廠進貨,且受海關嚴格查驗,您可安心選購;為配合政府菸害防治法相關規定,將不刊載免稅菸品項目,敬請見諒。

    商品圖片僅供參考,內容物組成以昇恆昌免稅商店實物及商品規格說明為主。

    限量商品數量有限,售完為止。實際情況皆以桃園國際機場昇恆昌免稅商店實體賣場為主。

    為保有您完整的購物程序,電話預約商品者,請於班機抵達/起飛3小時前將來電告知;現場購買商品者,請於班機起飛前1.5小時抵達環宇商務中心,以利安排昇恆昌免稅商店賣場人員為您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若您為轉機旅客,皆須事前說明,以利為您將所購買特定之免稅商品包裝妥當,並在抵達入境國前請勿自行拆封,避免在海關抽查時要求補稅,而喪失免稅權利。

    環宇商務中心及昇恆昌免稅商店保有接受訂單與否、替換其他等值商品及修改、變更活動內容的權利。為了方便您選購昇恆昌免稅商品,我們接受您以各國貨幣購物,包含美金、港幣、日幣、韓元、人民幣、英磅、歐元、澳幣、加拿大幣、新加坡幣、瑞士法郎等多國貨幣。

    飛安規定Flight security regulations

    一、為配合國際反恐措施,各國際機場全面實施「安檢新規定」,96年3月1日起,出國旅行隨身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將實施新的管制措施:

    旅客或隨身行李內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不可超過100ml。

    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20×20公分)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時須自隨身行李中取出,並放置於置物籃內,通過檢查人員目視及X光檢查儀檢查。

    旅客攜帶搭機時所必要但未必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物、糖尿病或其它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應先向航空公司洽詢,並於通過安檢線時,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於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航機內購買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可隨身攜帶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航機內購買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可隨身攜帶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前述措施將適用於所有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因此提醒所有出國旅客,儘量簡化隨身行李,並於搭機前事先檢查身上及隨身行李內所放置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是否符合前揭有關規定。

    前述有關規定可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網址查詢,如旅客有任何疑問,煩請向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洽詢。

    二、旅客在機場管制區內之免稅商店所購買的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等免稅商品,不受隨身行李容積100ml的限制;且店員在銷售時皆會詢問清楚旅客搭機行程,協助判別可否購買、攜帶,或裝入經籤封可防止調包及顯示購買證明之飛安袋中,避免旅客蒙受損失,請您放心。

    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Value Limit

    各位旅客有責任確保所購買之免稅商品符合目的地國家的免稅限額及安全規定,於其他地區過境之旅客皆須事先洽詢當地相關海關安檢規定。

    一、 旅客出境臺灣攜帶規定

    旅客攜帶金銀外幣及臺幣出入境限量規定

    黃金:總值以美幣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外幣:超過美幣1萬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應報明海關登記。

    新臺幣:10萬元為限,如所帶之新臺幣超過上述限額時,應在出境前事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續查檢放行。

    人民幣:旅客出境攜帶人民幣以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時,雖向海關申報,仍僅能於限額內攜出;申報不實者,其超過2萬元部分沒入之。

    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旅客出境攜帶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二、 旅客入境臺灣攜帶規定

    客入境攜帶菸酒、禁止攜帶水果相關規定

    酒類免稅1公升,菸免稅範圍為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

    財政部規定進口超過菸捲菸5條(1000支)或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酒5公升者,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

    旅客攜帶金銀外幣及臺幣出入境限量規定

    黃金:旅客攜帶黃金進入國境不予限制,但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所攜黃金總值超逾美幣2萬元以上者,請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外幣:旅客攜帶外幣進入國境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應報明於旅客入境申報單上向海關登記。

    4_1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

    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Value Limit

    新臺幣:入境旅客攜帶新臺幣以10萬元為限,如所帶之新臺幣超過該項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否則超過限額部份應予退運。

    人民幣:旅客攜帶人民幣入境以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應自動向海關申報;超過部分,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旅客攜帶有價證券入境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三、 各國入境攜帶規定

    地區 國家 年齡 酒類 菸類 其他
    亞洲 臺灣 20歲以上 1公升 香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草1磅 香水適量;價值20,000新臺幣以內的物品(未成年減半計算)。
    中國 20歲以上 1.5公升 香菸4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草500公克 停留不超過6個月;適量香水;價值5,000人民幣以內的物品。
    香港 18歲以上 1公升 香菸19支;或雪茄25公克;或菸草25公克  
    澳門   1公升 香菸100支;或雪茄10支(每支不超過3克);或菸草100公克 雪茄每支不可超過3公克,菸類總量不得超過125克。

    4_2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

    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Value Limit
    地區 國家 年齡 酒類 菸類 其他
    亞洲 日本 20歲以上 3瓶(760毫升/瓶) 香菸800支(限400支日製及400支非日製);或雪茄100支;菸草500公克 香水2盎司(56ml);價值20萬日幣以內的免稅品;日本居民菸草製品免稅量為前述減半。
    韓國 19歲以上 1瓶(1公升/瓶) 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250公克 香水2盎司(56ml);價值400美元之內的禮品。
    新加坡 18歲以上 2公升;烈酒不可超過1公升 所有香菸及菸草製品無免稅額度,以及口香糖入境皆須申報。  
    馬來西亞   1公升 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225公克 香水適量;價值400馬幣以內的禮品。
    越南 18歲以上 1.5公升22%以上支含酒精飲料;2公升22%以下支含酒精飲料 香菸4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草500公克 香水適量;價值50美元以內的免稅品。
    菲律賓 18歲以上 2瓶(1公升/瓶) 香菸4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250公克 價值1,000美元之物品(18歲以上);價值250美元之物品(18歲以下)。

    4_3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

    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Value Limit
    地區 國家 年齡 酒類 菸類 其他
    亞洲 泰國   1公升 香菸200支;或雪茄500公克;或菸草500公克 香水適量;價值10,000泰銖以內的禮品。
    柬埔寨   2公升 香菸4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草400公克 香水350毫升。
    印尼   1公升 香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草100公克 香水適量;每人價值250美元以內的禮品;每家庭價值1,000美元以內的禮品。
    印度 17歲以上 2公升 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250公克 香水2盎司;價值8,000盧比以內的禮品。
    寮國   2瓶白酒、1瓶其他酒精飲料 香菸5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草500公克  
    阿拉伯聯合大公園 18歲以上 4公升 香菸4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500公克 價值3,000阿拉伯幣以內的禮品(約800美金)。

    4_4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

    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Value Limit
    地區 國家 年齡 酒類 菸類 其他
    美洲 美國 21歲以上 1公升(但各州可訂定更嚴格之規定) 香菸200支;或雪茄100支 價值100美元以內的免稅品;古巴出產的香菸、雪茄及菸草禁止攜入。
    關島   3.7公升 香菸400支;或雪茄50支 現金、旅行支票價值1萬美元以內。
    加拿大 19歲以上 1.5公升葡萄酒;1.14公升烈酒 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200公克 每件價值60加幣以內的物品。
    大洋洲 澳洲 18歲以上 2.25公升 香菸50支;或雪茄50公克;或菸草50公克 價值900澳幣之物品(18歲以上);價值450澳幣之物品(18歲以下)。
    紐西蘭 17歲以上 3瓶白酒(1.125公升/瓶);4.5公升葡萄酒或啤酒 香菸5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50公克 價值700紐西蘭幣以內的禮品。
    帛琉   1瓶 香菸20支;或雪茄1支 香水適量
    歐洲 歐盟   1公升22%以上支含酒精飲料;2公升22%以下支含酒精飲料 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250公克 價值430歐元之物品(14歲以上);價值150歐元之物品(14歲以下)。

    4_5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

    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Value Limit
    地區 國家 年齡 酒類 菸類 其他
    歐洲
    英國 17歲以上 1公升22%以上支含酒精飲料;2公升22%以下支含酒精飲料;4公升無氣泡佐餐葡萄酒 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草250公克 價值390英鎊以內的禮品。
    非洲 埃及   2公升 香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草200公克 香水適量;價值500埃幣的物品。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國之免稅品力求最新限額資料,若有關規定臨時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4_6出/入境攜帶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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